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

我区推广预拌砂浆助力节能减排

发布时间:2013-06-24 09:41:15

本报讯 (记者 张 瑛)记者从自治区经信委窗口获悉,为实现我区节能降耗,自治区经信委于近日出台了《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意见》,从今年开始在全区工程建设领域开展预拌砂浆推广应用工作。

  按规定,预拌砂浆使用单位不得向未经备案登记的企业购买预拌砂浆产品,凡能够使用预拌砂浆的工程项目,要全部使用散装预拌砂浆,杜绝采用一次性包装的水泥产品。预拌砂浆的生产、运输和使用,必须符合环境保护和市容卫生管理规定。同时,推广初期的两年里,自治区将对预拌砂浆示范项目的实施给予重点扶持,凡符合国家有关资源综合利用、环境保护、节能节水等政策的预拌砂浆企业,可享受税收优惠政策;进行技术研发及工艺改造升级的预拌砂浆企业,在资金扶持方面将给予倾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