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黑龙江发布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

发布时间:2020-09-22 17:44:49

按照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〈绿色生活创建行动总体方案〉的通知》和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民银行 国管局 银保监会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的通知》要求,为加快推动黑龙江省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,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、发改委等部门近日联合制定了《黑龙江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实施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实施方案》)。

 

《实施方案》规定了创建对象和创建目标。绿色建筑创建行动以城镇民用建筑作为创建对象。绿色建筑指在全寿命期内节约资源、保护环境、减少污染,为人们提供健康、适用、高效的使用空间,最大限度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质量建筑。

 

创建目标是,到2022年,当年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设计面积占比力争达到70%以上,其中哈尔滨市力争达到90%以上。星级绿色建筑标识项目不断增加,装配式建造方式占比稳步提升,既有建筑能效水平不断提高,超低能耗建筑试点示范进一步拓展,绿色建材推广应用不断扩大,住宅健康性能不断完善,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逐步推广,人民群众参与绿色建筑创建活动的积极性日益提高,崇尚绿色生活的社会氛围日渐形成。

 

实施方案明确了八项重点任务:一是推动新建建筑实施绿色设计,二是规范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管理,三是促进提升建筑能效水效,四是推广装配式建造方式,五是加大绿色建材推广应用,六是积极推进建设科技创新,七是提升房屋居住舒适度,八是推进绿色住宅使用者监督的具体任务。

 

《实施方案》还规定了具体的方法步骤:一是迅速部署,制定计划(20209月至10月);二是组织实施,及时反馈(202010月至202210月);三是总结经验,绩效评价(202210月至12月)。

 

《实施方案》还强调了四项保障措施:一是加强组织领导,二是加大政策支持,三是强化监督考核,四是加大宣传培训。

 

信息来源: 中国建材报